人大如何在“四个全面”中发挥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2015年全国人代会上通过的决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进“四个全面”提出要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总纲领和总方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理所当然应在推进“四个全面”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作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个主要方面,为确保到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及目标任务和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党委决策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一是要加强重大事项决定工作。要观大势,谋大事,选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科学谋划,深入调研,适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二是要加强监督工作。特别是人大常委会要善于用好、用活监督法赋予的各种监督方式和手段,强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保障各项发展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三是要加强选举任免工作。要从组织上保障有关国家机关正常依法有效开展工作,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进行。四是要做好立法工作。特别要突出重点,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民生改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要加快立法进程,坚持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五是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得到遵守和执行。六是要加强代表工作。重视并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支持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七是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作用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是要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制保障。要主动研究改革中的立法问题,以立法引领改革实践,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对改革实践中的经验及时进行总结,使之上升为法律或作出决议决定。要按照“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的要求,及时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完善,保证改革在法律的框架内、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推进,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没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积极主动配合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立法工作。二是要努力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要进一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明确界定“一府两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范围和时限。要创新人大代表活动方式,拓展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深入群众,汇集民意,解疑释惑,当好改革的宣传者、支持者、参与者和推动者,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合力、增添动力。
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作用
全面依法治国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是要带头学法,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准确掌握宪法和法律,以宪法和法律作为判断大是大非的准绳,坚持用宪法理念来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用宪法原则来指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坚持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坚持法律至上理念,时时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处处遵从法律,做到不唯上、不唯权、只唯法,形成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习惯。二是要改变权力行使不到位或放弃权力的现象。要对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该做决定的一定要做决定,该监督的一定要监督,改变以往工作中存在的权力行使不到位或放弃权力等现象。三是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及时制定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力使其成为“良法”。四是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学法守法,形成崇尚法律的社会氛围。要把普法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要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形成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让人民群众相信法律,敬畏法律,依靠法律,使法治精神和信仰深入民心,成为公民遵循的生活方式。要扭转长期以来人们有事找领导,不去找法律,有法不用的不良习惯。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严肃党纪,坚决惩治腐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中的党员和党组织,要增强从严治党意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作出表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一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坚持党建工作与行使法定职权一起谋划、同步推进,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融入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工作之中。二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中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人大工作的各方面,把全面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人大工作新实效,实现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两促进、两提高”。三是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员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要深入基层,听民声、摸实情,努力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民主。四是要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