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谷守先的提请,经2015年9月22日玉树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崔国昌同志为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黎英同志的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才吉同志的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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