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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视察结古地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州、市三级人大代表,对结古地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情况开展了视察工作。视察组一行先后到行政中心十字路口、三岔路口、玉树市交警大队临时办公点、州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州交警支队驾考中心进行了实地查看,并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规章制度、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等形式,对结古地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和掌握。业务工作者充满了激情,人大代表充满了信心,广大群众寄予了厚望,管理工作前景令人向往。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结古地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基本情况
            自灾后重建以来,结古地区公路通车里程已经达到41.7公里,构筑了“四横十五纵”的路网,镇区共有人行横道78处,包括51处“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和27处道路开口,并严格按照我州道路交通通行情况设立红绿灯及指示灯51处。
    州交警支队现有正式在编民警45名,其中省编36名,地方编制9名。下设玉树市、清水河和公路巡查三个直属大队。目前,路面投入警力126人,其中正式民警10人,现管辖道路6000余公里、管辖在册机动车3.94万辆、机动车驾驶员1.97万人,协警116人,今年以来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共30835起(其中无证驾驶741起,无牌556起,违章停车7763起,闯红灯352起,酒驾61起,逆向行驶298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191起,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22起,伪造机动车号牌19起,伪造机动车驾驶证217起,伪造机动车行车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41起,未带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1174起,其他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9400起)。
            结古地区公安交警工作在州、市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重视与关怀下,在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工作思路,始终坚持“预防事故、缓解阻塞、综合治理、安全畅通”的方针,立足改革,锐意进取,不断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与服务水平。一是交警队伍管理得到明显增强。检查督导功能有效提升。从2013年开始,州交警支队根据实际及时调整监督方式方法,将日常、重点、专项督查有机结合,做到了日常督查不间断、重点督查不打折、专项督查不缺位。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予以警示和处罚,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加强。按照从实、从严、从简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支队班子成员、中层负责人、民警个人、队属各单位四个层面的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成立精细化管理考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使单位和民警的绩效在经济利益上有了更具刚性的体现。警员教育培训力度明显加大。根据队伍的思想动态和违法违纪苗头,州交警支队因情施策,对症下药,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培训活动,严格规定了车辆使用必须遵守的铁纪铁规,以铁的手腕规范了警车、涉案车辆以及交警和协警私家车的管理,防止了涉车问题的发生。二是结古地区交通秩序管理日趋规范。州交警支队针对当前形势和任务,深入推进宣传教育、车辆管理、隐患排查的开展,事故预防紧抓不放,隐患存量明显降低。持续开展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违规违章的执法行为明显减少。尽力做好擦亮“窗口”、连点走访、事故调处等服务工作,倾听民意民怨,改进服务方式,倾情为民服务。全力推进自动办公系统建设,网络化管理日趋完善。
            通过这次视察,我们认为通过灾后重建结古地区的道路不仅实现了“量”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实现了“质”的飞跃,结古地区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通过全体交警、协警的共同努力,近年来玉树道路交通事故相对稳定下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逐年减少,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交警队伍的自身建设得到了不断加强,为全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结古地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灾后重建,结古地区的交通环境虽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与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驾驶员队伍迅速壮大,交通秩序的管理成了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
     (一)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交通常识宣传教育没有及时跟进,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灾后重建的全面完成,结古地区的道路交通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在广大人民群众的面前,交通秩序的管理也成了一个崭新的课题。行政主管部门对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基本常识做了有效的宣传,一方面由于我州地域辽阔、人员居住分散,广大群众的文化素质又普遍比较低,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基本常识宣传“死角”比较多。另一方面近年来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所提高,但与文明城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车辆司助人员随意停车、违章掉头、强行超车、超载超速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且穿越红灯,行人不按红绿灯行使,不走人行道、横跨交通隔离栏等现象也随处可见,这些问题已成为结古地区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此外,部分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服从,极少数机关团体及企业单位干部、职工不仅不带头遵守交规,而且经常性地出现违章行为,给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二)停车场所严重不足,客观导致车辆乱停乱放。全州共有各类注册机动车34377辆,其中大型汽车5784辆,小型汽车28271辆,挂车27647辆,摩托车322辆,农用车251辆。实际上我州各类机动车辆已达7万余辆,并且每年以30%-40%的速度增长,城区车流量的不断加大,停车场所缺口很大,停车占位矛盾突出。结古地区道路两旁的非停车位停车成为常态,机动车辆大量占道停放,大大降低了车辆通行速度,特别是在学校、公共场所、商业网点等区域更是拥堵不堪。
    (三)交通配套设施损毁较重,有碍车辆安全行驶。结古地区道路经过灾后重建,已经达到41.7公里,形成“四横十五纵”的路网,共有78处人行横道(51处“十”字或“丁”字路口,27道路开口)。州、市政府在交通管理设施工作中做了很多工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设置安全行驶指示灯,路灯等必要的设施,但由于管理工作滞后、广大群众素质较低、交通知识欠缺、驾驶员技术不高等诸多因素,多处路段、人行横道、十字路、三岔路口的安全指示灯、路灯、隔离栏不同程度的损毁,城区多个交通信号灯路口左拐弯与直行车辆交叉穿行,容易发生车辆碰撞和人车混行现象。
     (四)交通管控能力不足,影响交通运行效率。一是齐抓共管的格局不够到位。交通、运管、城建等部门之间存在配合不到位的问题,办事效率较低。如对运载沙石等重型车辆超载,压坏路面的问题,监管部门作为不明显。二是城市交通管理人力严重不足。随着我州城市规模的扩大和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城市交通流量也日益加大,日常管理工作的任务也不断增加。然而,城市交通管理队伍相对薄弱,警力不足,年龄老化,队伍结构失衡,尤其是玉树市交警大队干警只有13人,且年龄在30岁以上的占到70%,其余人员为临时协管员。现有警力只能维持对城市道路、国省道路的安全管理,对维护交通秩序、加强交通管理等一些根本性的问题难以根本性解决。并且由于交警职业的特殊性,工作不分白天、黑夜,生活极不规律,一些交警和协警不得不长期处于高强度、超负荷的工作状态。神经系统经常处于紧张状态。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难以彻底改变交通管理局面。
        (五)驾驶证考试工作开展不尽人意。至目前,已办理驾驶证的驾驶员只有1.8万余名,近5万人在无证驾驶。每天的驾驶人考试量是震前一年的考试量,震前每年的考试人员只有300-400人,目前每天要求考试的学员达到500-600人,但由于无规范的考试场地,直接影响到考试工作及进度,造成考生大量积压,虽然采取了以各驾校的训练场地临时作为考试场地解决各学员的考试需求,但此办法不合法、甚至违法。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州群众文化程度普遍较差,理论考试、电脑操作难度大,如何攻坚克难、创新考试方式是玉树交管工作的重难点之一。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结古地区交通秩序管理,保证人民群众方便出行,平安出行,努力打造“平安畅通工程”,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质。本着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铺天盖地、无孔不入、无处不有的宣传原则,加大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切实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交通管理警、民齐上阵的工作氛围。州、市县公安交警部门要协助政府法制宣传部门制定贴近农村牧区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的职责,大力推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和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落实,提高广大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州、市县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农牧区基层组织,在路口、学校、居民区都要设立宣传栏、宣传角、宣传点,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交通安全宣传真正深入居民心中。要建立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首先,与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将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真正做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小抓起。其次,近年来驾驶人员队伍日益壮大,但良莠不齐,一定要严把驾驶员培训考试关,提高培训质量,提高新驾驶员的整体素质。第三,要多层次、多渠道、大张旗鼓地加强社会面上的交通安全、交通法规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城市交通的主体意识和实际能力,从自身做起,杜绝闯红灯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执法,科学管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要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把着眼点放在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上,坚持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着重综合治理;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把静态管理当作治本措施来抓,坚持科学合理化分配现有警力,最大化发挥现有警力作用,树立“严格执法”管理理念,对不遵守交通规章者,坚持严管重罚。特别是在目前情况下,交警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符合城区实际的车辆管理制度,争取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进一步加大警员、协警员的管理力度,完善交警、协警自身违法违规违纪查处机制,杜绝“乱收费、瞎指挥、走关系”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推进各级政府加快交通管理机制机构建设。州、市县公安交警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进一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快结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落实县市、乡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要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县市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工作,使工作责任落实,基础保障落实,执法监管落实,管理机制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同时,州公安交警部门要抓紧驾考中心的建设,切实承担起驾考中心的行政主体责任,使我州的驾考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按照综合治理的要求,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路段进行重点巡查,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导工作,继续坚持好领导干部分片保点制度,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主动进位,强化整改,力争把事故解决在始发地,把问题解决在最底层。
    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乡镇管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责任倒查,提高各部门、乡镇的履职效能。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本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州、县市、乡镇、村社、车主及驾驶人要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村组,延伸到每一名车主、驾驶人及从业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五)切实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在队伍的壮大和人员素质的提高方面,要狠下功夫,通过各种渠道招录、应聘警务人员,解决警务人员不足问题,并且加大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学习,填补理论知识欠缺的“短板”。要建立开展交通管理业务工作培训机制。要充分发挥职责部门作用,强化交通管理业务工作指导,实行州交警支队领导定点县市、县市交警大队领导定点乡镇业务工作指导制度。要组建执法小分队加强巡查。安交警部门要从机关抽调人员组成各乡镇执法小分队,机动灵活,临检临查,加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特别是寺院庙会、民俗活动期间农牧区道路查纠,及时发现、查纠微型面包车、短途客车、低速货车超员载客、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要扎实推行便民服务措施落实。要按照政府有关农村牧区汽车、摩托车销售要求和惠民政策,切实落实“一站式”服务、“下乡服务、上门服务和“带牌销售”等便民服务措施。要加快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根据警力配备要求,结合实际补充警力,提高管理能力。州、县市政府要切实解决交通民警警力不足的现状,招录和培养一批交通管理的科技人才,充实增加城区一线警力,进一步增强交通管理力量,广辟渠道,适当新增交通协管员,协助交警开展交通管理工作,坚持重点培训和全警岗位练兵相结合,全面提高交警队伍整体素质,适应现代城市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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