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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自治州“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5月15日在自治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玉树州司法局局长   王偕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州“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六五”普法工作自2011年开展以来,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为重点,紧紧围绕玉树重建的大局,全州上下认真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积极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措施任务,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为建设平安、文明、和谐的新玉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六五”普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确保“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启动。2011年是,“六五”普法教育暨“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州的启动之年,为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州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六五”普法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单位达到42个。全州进一步落实了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普法组织网络体系,均调整和充实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纵横成网的“六五”普法工作组织体系。二是领导重视,精心准备,认真搞好规划。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分别召开会议对研究通过了《玉树州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玉树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玉树州“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纲要》,明确了我州“六五”普法教育暨“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三是统一思想,分级负责,建立普法依法治州目标管理责任制。州委、州政府把“六五”普法工作同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安排、同部署、同奖罚,所辖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召开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领导小组成员会和干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州、县(市)、乡(镇、街道)、村(委)四级层层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书,确保了普治工作的有序实施。四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州、县财政已把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州年人均普法费不低于0.5元,呈逐年增加趋势,目前各县普法经费人均基本保持在1.5元/人/年,为“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州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
    (二)突出主题,创新载体,广泛营造浓郁的普法环境。一是加强了藏区敏感时间段和虫草采集期间重要地区、重要对象的法制宣传和培训。近年来,全州各级司法机关、普法机构密切关注每年“3.14”等敏感时间段和虫草采挖期间的社会动态,各部门紧密配合,把矛盾纠纷排查与法制宣传培训相结合,始终保持严管严教的高压态势。近五年来,为针对敏感时段和虫草采集期间不稳定因素,全州共开展集中普法宣传470 场次,组织摸排重点对象培训班 52期,受教育群众达8700 人次。有效地保持了虫草采挖的顺利进行,有力地维护了地区稳定。二是突出以各种“纪念日”、主题“宣传月”为重点,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紧紧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宪法日、“三八”妇女维权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各种纪念日开展活动。突出抓好“平安玉树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月活动。同时抓住民族文化节、赛马节、艺术节、庙会、法会、两会等有利时机,以“建设平安玉树、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广泛宣传各种法律法规。近五年来,共组织开展大型集中法制宣传357场次,全州组织编印及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12万余册,为群众解决法律咨询6000人次。三是把握法制宣传新要求,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各县充分利用玉树歌舞之乡的特点,把法律知识编排成舞蹈、歌曲、小品等作品进行演出。在干部学法方面,称多县提出了“一本、两课、三会、四论、五宣传”学习法,即保证每人每年作满一本笔记,参加两次法制课,三次全县组织的学习会,四次学法交流会,五次赴乡镇宣传活动,这种方法易记,易操作。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媒介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等特点,在电视台开辟了“平安玉树”、“法制玉树”等栏目,建立了普法信息平台,定期向广大的手机用户发送有关法律知识。近五年来,在全州电视台法制栏目和藏语广播法制园地栏目中共播出1300期法制专题节目,发送各种法律信息1070条。四是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队等各种队伍作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六五”普法期间,州、县在成立法制讲师团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深入基层开展法制讲座达130 场次,直接受教育对象达12万人次。以县、乡(镇)、行业等为主的专兼职法制宣传队,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播放法制影片,广泛营造了浓厚的“六五”普法宣传氛围。五是大力开展灾后重建中的法制宣传教育。自2010年“4.14”强烈地震发生后,紧紧围绕玉树重建的大局,组织开展了以“加强法制宣传、重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灾后重建法律政策宣传活动,认真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有关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维护稳定、社会管理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律师参与信访接待,较好地做到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提供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二者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为提高我州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创新普法载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普法小广场、宣传长廊、法制宣传栏、普法展板、法制宣传标语、普法挂历、纸杯、抽纸盒、彩页、宣传单、法制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取得了一定的普法效果。(三)注重实效,强化措施,全面深化“法律七进”活动。1、强化机制建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每年培训达2次以上。自“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在全州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组织举行了全省第十次、第十一次普法统一考试,两次统考分别共有9634名和10752名公职人员参加了普法统考,参考率达到90%,合格率90%。有力地促进了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2、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系统性。规范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全州127所中小学已配备法制副校长,聘任率达95%。实现了全州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我与父母同学法”等主题活动,先后组织法制教育巡回报告会和警示图片展览进校普法62场次,直接受教育学生达7万余人。3、整合资源优势,不断增强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的实用性。对驻州部分企业重点开展了《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坚持以开展“诚信守法”教育为抓手,坚持每年对全州个体经营管理人员至少进行2次轮训,规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课时不少于24小时。4、推进依法治寺,认真深化寺院法制宣传教育。近五年来,我们把深化寺院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宣教的重点,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政策法制宣传教育,全州320座寺院基本做到了学法有计划、有资料、有记录、有笔记、有专栏、有活动、有检查、有总结、有效果的“九有”目标。积极与统战、民宗等部门协作,开展“规范寺院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活动,在“3.10”、“3.14”、“3.28”等敏感时间段,蹲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做到了全州320座寺院的法制宣传无死角,发放的藏文版资料有《法律知识宣传读本》、《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资料选编》等8万余册。“六五”普法期间,我们还举办玉树州藏传佛教寺院堪布及寺院管理人员培训班31期,参加培训的宗教教职人员达1590人,进一步提高各大寺院依法治寺、依法管寺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推进社会经济文化建设。
    2011年以来,我州遵循不同人群的心理特点和宣传侧重点,因地制宜因类施教,通过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有效提高了全州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二、“六五”普法的主要成效
    (一)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六五”普法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部门、单位和县(市)、乡镇、村(居)依法办事、依靠法律解决纠纷的新途径明显增多,为新玉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有力推动了“平安玉树”创建进程。
    (二)齐抓共管的合力作用明显。州直各普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法组织机构、工作制度、骨干队伍健全,普法办公室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每年召开2次以上班子会议研究普法工作,按照全州“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制定了各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很多单位都能做到每年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重大学法、普法活动有通知、有资料、有记录、有总结。比如州烟草专卖局普法工作就抓得很细,设立了独立的普法经费,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职工法制讲座制度》等制度,并落实到位,普法任务件件有落实、有反馈、有总结,把普法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六五”普法完全打破过去普法工作司法局一头热的局面。从抽查的情况看,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州大部分普法成员单位不仅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较为扎实,而且相关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归档、归类也比较规范有序,真实性强,让人看后一目了然,较好、真实的反映了普法工作的成效。
    (三)信访上访逐年减少。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辖区各执法部门根据信访问题的特点,普遍制定完善了《信访案件查办制度》、《群众来访接待制度》、《人民来信办理制度》、《信访工作人员守则》、《信访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处置,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将办结情况限期向分管领导作汇报。二是深入开展的法律进农村牧区活动有力,基层“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成效突显,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先普法后调解、先调解后诉讼”的工作模式得到推广,在化解大量家庭、草山纠纷等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外,也把法制宣传引向了纵深。几年来,共援助各类案件1460 件。全州调解各类纠纷1830余件,调处率达到90以上%。
    (四)标杆作用效果明显。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各镇(街)认真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的创建标准,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凡是村(居)的重大决策事项,村集体收入、支出等情况都予以公开,让广大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增加村委会工作的透明度。目前,全州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14个,玉树州级18个。示范村严格依照村规民约办事,规范了村干部和村民的行为,全州建立“法律七进”示范点16个,为促进了我州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和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六五”普法以来,我州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不断提高。但是离“六五”规划的目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部门领导对“六五”普法工作认识不到位,仍然认为普法是司法局的事,没有把普法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人员编制少,州法宣办、州司法局专职人员仅有2人,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全州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编制不足,影响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由于本机构人员本来紧缺,加之灾后重建当中人员抽调繁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的正常运行。四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层面在农村牧区,其面宽量大路远,难以集中,导致农村牧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易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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